拒绝非法金融 筑牢全社会洗钱风险防线

非法金融活动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,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。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,是支付机构的一项责任,守护“钱袋子”是我们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。

一、什么是非法金融机构?

非法金融活动,是指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,擅自设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、发放贷款、办理结算、票据贴现、资金拆借、信托投资、金融租赁、融资担保、外汇买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。
非法金融机构的筹备组织,视为非法金融机构。

二、什么是非法金融活动?

非法经营活动,是指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,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;
a.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;
b.未经依法批准,一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;
c.非法发放贷款、办理结算、票据贴现、资金拆借、信托投资、金融租赁、融资担保、外汇买卖;
d.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。

三、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?

1.承诺高额回报
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,往往编造“天上掉馅饼”、“一夜成富翁”的神话,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。
2.编造虚假项目
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,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、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,以订立合同为幌子,编造虚假项目,承诺高额固定收益,骗取社会公众投资。
3.以虚假宣传造势
不法分子在宣传上一掷千金,采取聘请明星代言、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、雇人广为散发传单、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,制造虚假声势,骗取社会公众投资。
4.利用亲情诱骗
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、朋友、同乡等关系,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。

四、相关案例警示

案例一:河南平顶山3.25“套路贷”犯罪案件
在该案中,犯罪嫌疑人蔡某、陈某峰等9人在境外通过微信、Skype等通讯工具,指使吴某开发了“金鼠管家”“巨汇钱包”“海贷”“光速贷”等200余个非法网贷软件。这些软件被用于在互联网上实施“套路贷”犯罪活动,受害人数超过3万人。
这些犯罪团伙通常以“无抵押、无担保、高额度、秒到账”等极具诱惑性的词语进行宣传,吸引急需资金的受害者。然而,当受害者陷入其中后,犯罪团伙便通过各种手段恶意制造违约或肆意认定违约,强行要求借款人支付高额逾期利息或进行转贷,从而使其背上巨额债务。
在受害者无力偿还债务时,犯罪团伙便使用软暴力手段进行催收,包括电话谩骂、短信轰炸、P图威胁等,甚至联系受害者的亲属、朋友、同事、领导等进行骚扰威胁,导致部分受害者失去了工作,生活陷入困境。
案例二: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
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、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,在不具备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情况下,利用“e租宝”平台和芝麻金融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和个人债权项目。这些项目被包装成“e租年享”“年安丰裕”等若干理财产品进行销售。公司以承诺还本付息等为诱饵,通过电视台、网络、散发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,向115万余人非法吸收资金762亿余元。其中,大部分集资款被用于返还集资本息、收购线下销售公司等平台运营支出,或被挥霍以及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,造成集资款损失380亿余元。此外,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还涉及走私贵重金属、非法持有枪支、偷越国境等其他违法行为。
案例三:泰达币非法集资案
在2023年10月初,镇巴县观音镇的翠花通过紫阳县向阳镇的如花了解到一款名为GlbaeliZeraoa的APP,该APP使用U易(即USDT泰达币)进行交易。如花向翠花宣传该APP中的投资产品稳赚不赔,并帮助翠花进行投资。翠花先后多次向如花转账用于购买U易并投资产品。然而,翠花仅成功提现了部分金额,当产品到期再次尝试提现时失败。翠花要求如花退还投资款项,但遭到拒绝。最终,翠花向紫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但法院在2024年1月依法驳回了翠花的诉讼请求。
非法金融活动往往通过虚假宣传、误导性信息等手段诱导消费者参与。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、选择权等权益,还可能导致消费者陷入财务困境。非法金融活动往往以高回报为诱饵,吸引投资者参与。然而,这些投资往往缺乏透明度和监管,容易引发投资风险,导致投资者资金损失。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将面临法律风险,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、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。这将给个人和企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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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