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计维度 | 统计数据 | 备注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交易类客户投诉事件 | 数量(件) | 3 |
1.客户误打款,我司已原路退回。 2.客户误投诉,投诉事项非我司业务。 |
| 涉及交易笔数占比 | 0.00% | 投诉事项不涉及实际交易。 | |
| 服务类客户投诉事件 | 数量(件) | 0 | |
| 处理完毕的客户投诉事件 | 占比 | 100% | |
| 投诉处理时效 | 1个工作日以内处理完毕的占比 | 66.67% | |
| 1至3个工作日(含)处理完毕的占比 | 33.33% | ||
| 统计维度 | 统计数据/信息 | 备注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账户泄露类风险事件 | 数量(件) | 0 | |
| 涉及客户数量(个) | 0 | ||
| 涉及银行账户数量(个) | 0 | ||
| 涉及支付账户数量(个) | 0 | ||
| 涉及账户占比 | 0.00% | ||
| 资金损失类风险事件 | 数量(个) | 0 | |
| 涉及客户数量(个) | 0 | ||
| 涉及银行账户数量(个) | 0 | ||
| 涉及支付账户数量(个) | 0 | ||
| 金额占比 | 0.00% | ||
| 赔付率 | 0.00% | ||
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-2025年
2025年共受理投诉争议共3件,其中投诉3件,争议0件,共涉及金额0元。按渠道分类,其中外部平台转交3件,电话/在线受理0件。受理的投诉或争议均已全部处理完成处理,办结率为100%。
从投诉情况分析:
由客户自身原因导致3件,占比100%
1. 工单编号:T2025112400176
我司仅开展互联网支付业务,无线下收单业务,无POS机布放,不存在收取押金的业务种类。且未查询到该客户的来电记录。
2. 工单编号:T2025091700231
2025年9月15日11点27分,收到来自2767124077@qq.com,署名徐勇的邮件,提供材料申请退款,根据材料显示,该持卡人原计划通过工行网银备付金转账功能向“宝付”汇款,但实际操作选择机构时,错选“东方支付”,于当日13点37分,邮件告知持卡人已为其提交退款,并建议本年度内留意银行到账情况,持卡人无异议,该笔退款于15日办结。
2025年9月16日10:55分,收到来自2661291856@qq.com,署名宇帅帅的邮件,提供材料申请退款,根据材料显示,依然是持卡人“徐勇”,在收到上一笔退款后,再次向“宝付”汇款,但依然错误操作,汇款至“东方支付”,于当日11点28分,告知已提交退款,但由于连续汇款错误且疑似非本人处理,存在风险可能性,需要进行材料审查,依然建议本年度内留意到账情况,此发件人邮件质疑银行和我司存在默认转账关系,要求向监管部门投诉,邮件解释银行端操作与我司无关,为个人操作,建议客户学习理解如何操作,此笔退款于18日办结。
备注:我司目前无个人端业务
3. 工单编号:T2025091500163
2025年9月23日13点42分,首次收到来自1093203892@qq.com,署名:辜文强的邮件,提交材料申请退款,根据材料显示,该持卡人原计划通过工行网银备付金转账功能向“宝付”汇款,但实际操作选择机构时,错选“东方支付”,于当日14点06分,邮件告知已提交退款,客户无异议。
相关投诉均与我司现存业务无关,仅为用户企图通过其他途径加速处理或未尝试确认正确的处理途径。
运营部
2026年1月5日
特此告知!
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
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